武汉外遇调查取证:离婚协议房子所有权归属有效吗
一、离婚协议房子所有权归属有效吗
1.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子所有权归属约定有效条件:需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律强制规定,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法律约束力。
2.需注意事项:
房子未过户,原所有权人可处分房屋。
一方受欺诈、胁迫签协议,另一方可请求撤销。
夫妻共同财产仅约定归一方所有未办产权变更,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3.总结:离婚协议中房子
二、离婚协议中房子居住权约定是否受法律保护
离婚协议中房子居住权约定一般是受法律保护的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,关于房子居住权的约定就是有效的。不过,设立居住权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,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若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居住权,未进行登记,虽约定有效,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。所以,为保障居住权的效力,建议及时办理登记手续。
三、离婚协议车子所有权归属是否有效
离婚协议中关于车子所有权归属的约定一般是有效的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,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,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该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离婚协议生效后,双方都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。对于车子所有权归属的约定,在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后,所有权转移便具有对外公示效力。若一方不履行协议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对方履行。不过,如果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。
当我们探讨离婚协议房子所有权归属是否有效时,其实这里面还有不少需要深入了解的要点。比如即便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子归属,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,房屋的实际归属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存在变数。还有,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房子所有权归属的约定也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。你是否对离婚协议房子所有权归属的有效性有着诸多疑问呢?若对于协议的效力认定、后续变更手续或者相关风险防范等问题还心存困惑,那就别迟疑,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,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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